Rufinus(魯菲努斯) 著作集

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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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ction 20

第二十節

20. 然而,若你不嫌麻煩,請允許我盡可能簡要地指出福音書中關於預言的具體引證,好讓那些正在學習信仰初步要素的人,能將這些見證銘刻於心,免得他們所信之事在任何時候被任何疑慮所困擾。福音書告訴我們,猶大,基督的朋友之一,也是祂的同伴,在餐桌上出賣了祂。讓我向你展示詩篇中如何預言此事:「那吃我飯的,用腳踢我。」[1] 在另一處:「我的朋友和我的鄰舍都近前來,與我作對。」[2] 又說:「他的話語比油更柔和,然而它們卻是利箭。」[3] 那麼,他的話語比油更柔和是什麼意思呢?「猶大來到耶穌跟前,說:『夫子,你好!』就與祂親嘴。」[4] 如此,他藉著親吻的柔和甜言蜜語,植入了可憎的背叛之箭。對此,主對他說:「猶大,你用親嘴賣人子嗎?」[5] 你看,祂被那叛徒的貪婪以三十塊銀子估價。關於這點,先知也說:「我對他們說:『你們若以為美,就給我工價;不然,就罷了。』」接著又說:「我從他們那裡得了三十塊銀子,我把它們丟在耶和華的殿中,丟在鑄造廠裡。」[6] 這不正是福音書中所記載的嗎?猶大「後悔所行的,就把那銀錢拿回來,丟在殿裡,就去了。」[7] 祂稱之為「祂的工價」,說得真好,彷彿是在責備和斥責。因為祂在他們中間行了那麼多善事,祂使瞎子看見,瘸子行走,癱瘓的能走路,甚至使死人復活;為了所有這些善行,他們卻以死亡作為祂的工價,估價為三十塊銀子。福音書中也記載祂被捆綁。這也是以賽亞的預言所預告的,說:「禍哉他們的靈魂,他們為自己設計了最邪惡的計謀,說:『讓我們捆綁那義者,因為祂對我們無益。』」[8]

腳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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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[1] 詩篇四十一篇9節

[2] 詩篇三十五篇15節

[3] 詩篇五十五篇21節

[4]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9節

[5]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8節

[6] 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2、13節,七十士譯本(LXX)

[7]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、5節

[8] 以賽亞書三章9節,七十士譯本(LXX)